1、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学校实验教学、科学研究的物质条件保障。必须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,保证仪器设备的账、卡、物相符,维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,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。
2、仪器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,杜绝违章、盲目操作。严禁随意移动,发现故障,及时采取措施,出现事故要立即上报,及时解决。对违规操作、擅自拆改、更换软件等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和教学事故,当事人要书面报告、检讨原因、承担赔偿责任。
3、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,发现问题及时维修,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,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。仪器设备使用完毕,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,关闭电源,恢复到使用前的状态和位置,按规定填写使用记录。确已丧失效能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及时报废处理。
4、实验室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得外借,如有特殊的教学科研需要,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实验教学的前提下,经实验中心主任签字同意,并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外借,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。对精贵、稀缺、大型仪器还必须经校领导批准。
5、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,并建立技术档案和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,技术档案要妥善保存。每次使用、检测、维护、维修后续及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记录,建立设备运行的动态档案备查。
6、实验室仪器设备如发生丢失损坏,当事人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外,还要视情节轻重,予以批评教育、行政处分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7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,由各实验教学中心根据不同的仪器设备分别制订。
未尽事宜,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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